2007年10月22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河北:建筑工地要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
王民

  河北省建设厅、文明办、教育厅、总工会、共青团省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,要求在全省达到一定规模的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,加强农民工的技能和安全培训。
  通知要求,市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,县(市)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,开工后要依托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,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建设工程开工7日内农民工业余学校须正式开课,办学时间自开工建设之日起至竣工之日结束。